信息來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布時間:2020年06月10日 |
京建發〔2020〕14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綠色生態示范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20〕4號)(以下簡稱《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為做好北京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裝配式建筑項目 ?。ㄒ唬┥陥髥挝?/p> 裝配式建筑獎勵項目的申報單位為建設單位。 ?。ǘ┥陥髸r間 1.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取得開工手續的項目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進行申報,過期不予受理。 2.2020年5月1日后取得開工手續的項目應在首層樓地面施工前進行申報,符合要求的項目可隨時申報。 單個項目依據立項批復文件規劃用地、建設規模等信息確定,宜一次性進行申報。 (三)申報程序 1.注冊登錄。申報單位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http://zjw.beijing.gov.cn/)網上辦事大廳,進行企業用戶注冊,已注冊的用戶可直接登錄。 2.信息填寫。申報單位進入“北京市裝配式建筑項目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在線填寫《北京市裝配式建筑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和《承諾書》。 3.資料上傳 ?。?)《申報書》和《承諾書》 ?。?)附件材料 ?、僭谑╉椖浚喉椖苛㈨椗鷱臀募?;項目規劃手續文件;開工手續文件;首層樓地面施工進度文件;裝配式建筑技術方案專家評審意見;裝配式建筑技術配置表;單體建筑的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書。 ?、谝淹瓿煽⒐浒富蚵摵向炇盏捻椖浚喉椖苛㈨椗鷱臀募?;項目規劃手續文件;開工、竣工手續文件;裝配式建筑技術方案專家評審意見;裝配式建筑技術配置表;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報告;單體建筑的預制率、裝配率驗收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書;竣工備案表或聯合驗收表。 ?、燮渌f明 2017年11月21日前完成施工圖審查的項目可不提供裝配式建筑技術方案專家評審意見。 2018年4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驗收的項目,可不提供裝配式建筑技術方案專家評審意見、預制率和裝配率驗收表,但應補充五方責任主體簽字蓋章的實際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書。 對按照《關于印發<北京市混凝土結構產業化住宅項目技術管理要點>的通知》(京建發〔2010〕740號)實施的住宅項目,可不提供裝配率計算書。 2020年5月1日前取得開工手續的項目可不提供首層樓地面施工進度文件。 ?。?)《申報書》、《承諾書》和附件材料均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掃描后以PDF格式上傳至平臺,并點擊提交。 ?。ㄋ模徍?/p> 1.初審 申報單位提交項目申請資料后, 項目所屬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進行初審。 ?。?)已竣工項目申報的,初審通過后出具審核意見。 ?。?)在施項目申報的,初審通過后,市區兩級建設、規劃和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項目是否按照北京市裝配式建筑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單體的預制率和裝配率對應的技術是否實施。待項目竣工備案或聯合驗收后,申報單位登錄平臺補充完善資料,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出具審核意見。 2.審核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科技促進中心會同市區兩級建設、規劃和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通過初審的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和專家評審,形成專家評審意見。 項目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申報項目是否符合獎勵標準;申報項目立項批復文件中資金來源規定是否符合要求;申報項目規劃手續是否符合要求;申報項目開竣工手續是否齊全;申報項目是否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申報項目是否享受其他政府補助。 3.資料報送 經審核通過的項目,申報單位將《申報書》、《承諾書》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分別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二、綠色建筑項目 ?。ㄒ唬┥陥髥挝?/p> 綠色建筑獎勵項目的申報單位為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含業主單位授權的物業管理單位)。 ?。ǘ┥陥髸r間 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可于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前在網上提交申報(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響,申報期延長至6月30日)。 ?。ㄈ┥陥蟪绦?/p> 1.注冊登錄。申報單位可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上辦事大廳(http://zjw.beijing.gov.cn/),進行企業用戶注冊,已注冊的用戶可直接登錄。 2.信息填報。申報單位進入“北京市綠色建筑獎勵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北京市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北京市綠色建筑財政資金獎勵項目年度綠色運營管理報表》(以下簡稱《運營管理報表》)。上傳綠色建筑標識證書、項目資金來源說明及其它相關材料掃描件(pdf格式),完成填報后系統自動生成《申報書》和《運營管理報表》,并點擊提交。 3.資料報送。經審核通過的項目,申報單位需將《申報書》(一式六份)、《運營管理報表》(一份)和綠色建筑標識證書復印件(一式六份)分別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報送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ㄋ模徍?/p> 申報單位提交項目申請資料后,項目所屬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進行初審,將核實無異議的《申報書》及審核意見上傳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形式審核通過后,會同市、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赴項目現場進行實地核查,重點核查項目綠色建筑技術應用及運行管理情況、總體實施效果及取得的相關效益、存在問題及解決方法等。 項目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申報項目是否符合財政獎勵資金要求;申報項目資金來源是否符合要求;申報項目的基本情況及數據是否完整,包括項目單位、標識證書、技術應用、能耗數據、運營效果等;申報項目是否符合我市相關政策規定,是否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申報項目是否享受其他政府補助。 三、獎勵項目公示 獎勵項目和金額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市、區財政局按程序進行獎勵資金撥付。公示有異議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科技促進中心組織項目復核。 四、獎勵項目監督管理 獲得綠色建筑獎勵資金的項目單位應按照《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保證綠色建筑標識項目的實際運行效果,加強獎勵資金的使用管理。項目單位應在獲得綠色建筑財政獎勵資金后三年內,每年按期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辦事大廳的“北京市綠色建筑標識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標識項目綠色建筑運營管理有關情況及獎勵資金使用情況。 五、聯系方式 1.申報裝配式建筑項目 聯系人:郭銀蘋;電話:010-55597929 2.申報綠色建筑項目 聯系人:岳彬;電話:010-55597925 地址:北京通州區達濟街9號院 郵箱:szjwkjcjzx2020@163.com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6月9日 |